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小车,对方是人力三轮改装成电动的那种,当时是十字路口,我在他右边直行,他在我左边直行,我被A柱挡住了视线,就撞了。当时我速度32,限速是40,也就是说他可能超速。事故发生后,打120,报保险,然后他是伤者,去医院去就医,我垫付了1万。他骨裂,打了2根钢钉夹紧骨头,现在他基本好了,交通事故也发生了10个工作日以上了。我问交警队出责任认定书,交警队建议我等伤者出院后和伤者一起去交警队,到时候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和解一块弄。但是,伤者提出牙齿掉了一个,要求补牙齿,补牙费用保险公司只认500,我想问,这个事故责任书和和解必须等他补好牙齿后才能去交警队出吗?那不是又要拖很多天,因为医生说牙床不稳,要等一段时间才能补牙。因为保险公司认的陪护费是80元一天,我请的陪护是140一天,我们这140一天还算是友情价,这样拖下去,我每天就自己负担60元。还有,我的车撞坏了,修车流程听修车厂说,首先要事故责任划分,然后保险公司定损,然后才能修,要不保险公司不认,那么我是不是也要拖很久才能修车?跪请各位大神指教
不是我受伤,是他受伤,但是这个责任我估计不是我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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