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法人个人的名义贷款100万元,作为公司生产经营使用。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公司支付,请朋友们帮帮忙。

1、该笔贷款由放款银行直接将这100万元分别付给了我公司的供货商A公司和B公司各50万元。该会计分录如何做?(该笔款没有进法人个人的账户,也没进我公司的账户,而是银行将这笔钱做为我公司的货款直接打给了供货商)
2、该笔贷款的手续费及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在公司入账计入财务费用,如不可以应该怎么做?
3、公司需要交纳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吗?谢谢各位,真抱歉,没分了。

这个问题比较容易: 首先是股东A个人向银行借钱,归还本金和利息当然要由A归还的;但是,如果A无力偿还,则需要拍卖所抵押的房产,以及要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其还款; 其次,三个股东增资,其中有两个人是向A借的钱,请问是否有具体协议、合同?内容是否对如何还款、还息做出规定?如果没有,将来就可能出现扯皮的情况。但是最终还是要公司履行代偿责任的。A的损失可能最大,有可能要卖他的房子。 最后:这100万是资本金,直接入到实收资本。很不错哦,你可以试下
mitserosre13115686332011-10-25 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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