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自然的身影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简爱》读后感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
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作序推荐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现在的书太多太多了,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比较发现,真正的好书又太少太少了,的确是这样。
女儿的学校在这个暑假留了一个作业,就是亲子共读——父母和孩子共读一本书,要读的书目也确定了,就是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为了完成孩子留给我的作业,也为了让孩子看到我如何去完成她留的作业,同时孩子也要完成她自己的作业,所以,我选择了带孩子去书店读(而不是买回来读),去时带上笔记本,边读边记,这样读过的内容不至于忘掉,而且读时的感受和印象深的地方可以先简单记录一下,以便回来整理。事实证明,这样的读书效果不错,在书店的会员阅读区读书氛围好,容易读进脑子去,收获也大,而买回来读就不一定多长时间能读完了,效率不高,我也想借此告诉孩子“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
离题了,回头来说说读这本书的感受。我前面说这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起码是适合我女儿(小学中年级)这个年纪阅读的好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孩子刚开始接触写作文不久,最重要的是“插上想象的翅膀”——拓展想象力,而这本书(以第一章节《掉进兔子洞》为例)最出色的地方就是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作者创造了一段神奇的故事,让爱丽丝这个小姑娘,经历了曲折离奇的过程,每一个过程都是展开想象的结果,比如说小姑娘一会儿变得很大,大到整个屋子都盛不下,一会儿又变得很小,小到像一根小姆指,无论如何也无法攀上一张桌子;同时这本书里在丰富的想象之下又不乏现实的细节,很贴近生活,比如在爱丽丝为了找到从四面锁闭的大厅里出去的方法再次回到桌前找钥匙却发现桌上多了一个瓶子且标签上写着“喝我”时,感到很意外却又不乏思索,想到“什么奇怪的事都可能发生,今天已发生这么多奇怪的事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但在她决定喝里面的东西时还是很慎重,先是看了看上面没有写着“毒药”一类的字,后又“尝”了一小口,确信没什么问题时,才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作者这段关于心理和行为的描写很贴近现实生活,与小朋友们目前现实生活中接受的教育和所作所为的情形差不多,这种在展开想象的翅膀时却又不忘翅膀是羽毛做的的写法使我们读起文章来既感到思绪的飞扬又感到情感的踏实,让小朋友们在新鲜的阅读中受到教育;还有这本书的第三个亮点就是:离奇的故事。故事很离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兔子会说话、穿衣服、带怀表,而这是人才能做的事情,还因为兔子洞很深很深居然爱丽丝睡了一觉才掉到底,又因为爱丽丝居然迷失在一个锁闭的大厅里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又变小就是变不合适出不去,故事因为离奇才吸引人往下看,才牵动读者的心,这本书的作者正是打好了这张牌,值得小朋友们好好想想,以后怎么让自己的作文也吸引人。
《皮皮鲁和幻影号》读后感
《皮皮鲁和幻影号》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主要写了皮皮鲁把一只陶瓷小马放进微波炉中加热,结果陶瓷小马变成了一辆超级汽车——幻影号。幻影号来自外星球,车里不仅有卧室、工作室、卫生间,还有红外线夜视仪、电子计算机、各种分析仪器报警装置以及武装系统。皮皮鲁还给它配上了写作业机,他开着幻影号阻止了一场战争。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保护地球的重要性。战争对地球的危害最大,一场战争不仅夺去了无数人民的生命,还造成环境污染。伊拉克战争中的油井起火,还有核武器,它们对地球的危害最大,它使万物不得生存,甚至威胁着地球的生命。不仅如此,现在还有人滥砍伐树木,开垦荒地,过度放牧,这样不仅打乱了人民的生活和自然资源的持续供应,而且也影响了整个生态平衡。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大家说:你们难道想留给后代一个沙漠化的地球?你们难道想留给后代一个千疮百孔险象环生的毒瘤般的地球?我想:你们不想让后代戳你的脊梁骨,对吗?那就让我们把父辈毁坏得不成样子的地球,重新修复再传给后代吧!
看《皮皮鲁和幻影号》的读后感
我看过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是《皮皮鲁和幻影号》,书中描写了一个初一年级的男生把一个陶瓷做的小马放进微波炉,然后奇怪的事情出现了,小马突然变活了,它对那个男孩说:“你只要说一声幻影号,变!我就会变成一辆宇宙外的高级汽车。”那个男孩叫皮皮鲁。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皮皮鲁和幻影号联合阻止了三国的战争,他们把三国的首脑们都抓起来,叫他们要和平共处,然后放走了他们,最后三国人民过上了平静幸福的美好生活。我觉得这个故事很紧张,也很令人感动,尤其是皮皮鲁和幻影号(陶瓷做的小马)为救一个受伤的女孩,竟然不顾油井排出的污染,奋不顾身地向女孩冲去,真让人感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污染破坏大自然,我们应该保护大自然,让大家生活得更加美好
《皮皮鲁和幻影号》读后感
战争终于停止了,随着我的欢呼声,当我把最后一页合上,主人公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像电影一样重演了一遍,但我似乎觉得还不够,还要多看几遍才过瘾。
《皮皮鲁和幻影号》一书是郑渊洁的著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皮皮鲁把一只陶瓷小马放到微波炉里加热变成了一辆超级汽车——幻影号。“幻影号”来自别的星球,车里不仅有卧室、工作室、卫生间,还有红外线夜视仪、电子计算机、各种分析仪器报警装置以及武器系统,皮皮鲁还给它配上了写作业机。他们的技术比我们发达好几百倍,皮皮鲁开着“幻影号”阻止了人类战争的发生,让世界重新恢复了和平。因为地球是他们的邻居,地球一旦发生战争他们的星球也会毁灭的。
读了这本书后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和平的世界是要大家一起来创造的。我们要阻止那些破坏和平的人,让爱好和平的我们一起来共同建造和平的世界吧!
追问死白痴,这些我们老师也知道,他会骂我滴
追答死白痴;不抄,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