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突然要我离职,要我第二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当时签了工作交接表,签了离职申请表,但是公司没有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第二天我到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公司就说没有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无效,现在不要我离职了要我转岗,并给了我调岗通知。我明确表示不接受调岗降薪,并会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我该如何写这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公司很明显是恶意调岗降薪逼我主动提出辞职,如果公司坚决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不管是什么岗位我是不愿意再回到那家公司上班了,他们就是不想支付经济补偿。我去申请仲裁的结果会如何,
1、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2、首先,劳动仲裁是不受任何费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现行向你所在的企业再进行一次调解,调解无果的话,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机关去申请仲裁,至于你说的需要什么手续,我国新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有明文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