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共两个股东,大股东占95%股份,小股东占5%的股份,法人是聘请的,法人不占任何股份。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更换法人,可原法人就是不配合去工商局签字。
对方拒绝出面签字,可以配合那么就让他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做个公证,这种操作方式也可以。法人变更会直接牵涉的营业执照的更新,可以直接变更成三证合一。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2004年、 2005年多次修正,现行版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
那为什么工商局要求我们原法人也到场才可以变更
追答(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这两个你们办了吗?
办了 都有正式的股东会决议
追答那通过律师找工商管理局申诉,或者状告其行政不作为
追问还是没办成,因为原营业执照和原法人的身份证都在原法人那,工商局必须让我们提供。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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