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是否应付赔偿金

故意杀害两人,十年才捉拿归案,是否应对死者家属赔偿

  该行为可构成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依犯罪情节不同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其行为同时是民事侵权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如果既遂,则受害人家属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应的费用。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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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1
当然可以。但要看罪犯有没有能力赔偿。另外看判处什么刑期,如果是死刑,一般人家就不会赔偿你了。但你不能要求法院不判死刑以便你索陪。因为刑事是公诉,法院不会理你的,民事是你提起才受理,是与刑事分开的,即附带的。追问

犯罪人已经六十多岁了,估计不会给什么赔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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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0-21
家属可以在刑事诉讼中要求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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