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四个儿女,一直跟小儿子住,其患有心脏病、轻微脑梗,但生活基本可以自理,每月拿出部分工资当做生活费。现由小儿子承担一切生活起居,老人有工资,且有存款。其他子女都在周边城市,逢年过节买些东西来探望,请问这四个儿女对老人还有怎样的赡养义务?如果老人过世,存款如何分配?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年迈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年迈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对于多子女的家庭,赡养义务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签订赡养协议将会是避免赡养争端的一种方式,子女在签订赡养协议后可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既满足了多方的意愿,也履行了赡养义务。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对于成年子女来说,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间无约定的,多子女间应平均分配赡养义务。多子女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将多子女共同起诉到人民法院。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前提而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子女将来不继承父母的遗产,依然需要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通过不继承遗产而免除。
你是说老人有退休工资也有存款。现在她的生活都是拿出自己的退休工资来当生活费。现在有小儿子承担一切起居,你们花的钱主要是买一些礼物来看望而已,一个直女并没有拿钱出来。我看到你上面的描述应该是这个样子。
那么这些钱当然要全部都给小儿子了,因为小儿子照顾了他的起居,那肯定是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的,虽然说生活能够自理,但是他有心脏病,还有轻微的脑梗,肯定行动不自如。生活能够自理,最多也就是折折被子。自己能够吃饭。所以我觉得你的老人的存款小儿子肯定要拿大头。毕竟吃住都在你小儿子加他,肯定也是要花一些钱的。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老人写遗嘱。你们可以让老人把遗嘱写下来,看他财产如何分配。这也是一种方法。而且这种方法是最好的。
其他的几个子女赡养老人的话,觉得你们应该每个月出一点钱。让老人知道你们也是关心他的,不然的话。如果他写遗嘱,恐怕不会把钱给你们。毕竟又不是你们照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