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迁移证丢了,已经过去3年多了,成黑户了,怎么办才能再原籍上上户口呢?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读大学的时候把后口从老家巢湖市无为县迁到淮北市,迁移证等相关的都交给了学校,当毕业的时候准备把户口迁回去的时候,学校跟我说没有我的户口,也没在淮北落户的,我一下在蒙了,求高手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才能在老家重新上我的户口..谢谢了

首先去学校的户籍地公安局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口未报入证明、然后带上身份证、移(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户口未报入证明、过期的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原籍公安局申请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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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7
第一:先让你家里人去老家派出所问清楚情况,最好打个迁出证明(证明几年几月几日迁出到什么地方);顺便问问现在毕业了要回原籍,能不能直接恢复户口,不能的话,需要出什么证明材料。
第二:去学校,由学校出具未落户证明(证明从未在本所落户,派出所盖章)

第一步要是能办的话,就不需要第二步了
第2个回答  2011-11-07
你先让家里人在老家派出所查一下你的户口是否还在原地,如果还在,那就好了
如果不在了,你就让家里人重新给你报个户口。
理论山你的学校没有你户口,你的户口应该还在老家的
第3个回答  2011-11-08
针对“上大学将户口迁出,但没有及时在学校集体户口落户,已经过了迁入日期”的情况,有两种操作模式:
1、若学校仍可接受你的户口,则可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开出该迁移证的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请求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2、若学校不再接受你的户口迁移,或你不想把户口落在学校了。则可以请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在已作废的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未予落户并加盖公章。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回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4个回答  2011-11-07
问你老家的公安局,户口是不是还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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