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同事拿走我的雨伞不还,而且还弄丢了,我叫他还,他说不就是一把雨伞嘛,他还说没见过这么计较的人我之前买的那把伞是298块,她竟然还我一把三四十块的,我不接受。后来同事纷纷指责我说太过分了,我说我的伞三百块一把,她弄丢了竟然还我三十块一把,我当然不接受,可后来同事又说谁让我用那么贵的伞…… 不是自己的不嫌事大,真倒霉怎么会摊上这种同事,真是人不穷志穷,活该只能用三四十块的伞。
这不是借,是拿。
也没经过我同意。
追答叫她赔呗,不然你就报警,说她偷,如果你还有那雨伞的发票证明,如果开始扯了,就扯明白了,不能半途而废,做事就得这样,但为人可不是这样:为几百块钱把事情做绝了,你认为你对了吗?姑娘你一点魅力与容忍之心也没有,花几百块钱认清这个人,对谁来说都是便宜的,知道以后要怎么跟这样的人共事,防着,好过你没心没肺的,长点心吧!活大气一点。
更可恶的是还在那里装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