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五月初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机动车撞的行人。交警责任认定书是主次,当时我积极拨打120,给对方支付了15万医疗费。在七月伤者转院,转院时病人意识清醒,四肢能活动。十一月份在做颅骨修复手术时感染死亡。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半年了。请问我还担负刑事责任吗?
感染在医院不算医疗事故
追答可以这么说,现在法医的尸检证明很重要,看他们怎么措辞了。做好最坏打算吧,事故认定已经下来,如果你很积极配合对方的治疗,这么久的时间,对方家属从思想上对你也有了谅解,和对方第一时间谈好赔偿,到检查院,检查院有建议不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书。(需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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