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给出书面协议不追究我的经济刑事责任,后来在公安局取保候审,由于我犯案在北京,取保侯回家过春节了,取保时公安机关让我保持联系,后来大概大半年后手机丢了,我以为这案子完了,谁知道在11年我被公安机关在网上追逃,在011年10月我又取保候审了,最近检察院打电话给我说案子到他们那里了让我随传随到,我这案子还有没有可能判刑。究竟要怎么才算完啊,这件事纠缠了几年给我造成很大损失这次我被刑拘了一个月零2天。我咨询了好多律师,他们都说不清楚,警察说这个案子还要经法院判决,希望谁能帮帮我解答,今天检查院又传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