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我在公司工作三年了·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跟我续签,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2-28
工作三年,应该补偿3个月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02-28
得不到吧,除非你们合同期限没到期,但你可以得到6个月的失业金,到社保机构办理登记领取......
第3个回答  2012-02-28
不可以,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了。
法律规定的关系已经到期了
下次工作的时候努力下吧
第4个回答  2012-02-29
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规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公司工作三年应当支付三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第5个回答  2012-02-28
可以得到三个月的补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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