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注销?

北京的,办了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现在没收入,想注销。
1、请问该如何办注销手续?大概花费多少?
2、如果不注销这个企业,没收入是否还需要每月缴税呢?
3、这个公司不注销,就不管它了,有什么后果?

1、先注销税务登记、再注销组织机构、工商,费用主要税务是看你有房租发票和残保金交了没有,工商就是登报和做清算报告的钱。
2、不注销,没有收入是不交税的。
3、不管了,自执照吊销起股东三年内不能做为其他企业的法人、股东、经理追问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转让吗?如果有人买,是不是就和自己没关系了?

追答

可以转让,工商变更了就没有关系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9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方法】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4、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5、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6、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登记二】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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