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是个我认为不讲道理、无理取闹的人,我们目前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两家人家(就是住在一起的),产生了很多矛盾,她看我不顺眼,经常破口大骂,明刀明枪的骂我(我有录音为证据),我一直在忍让,不响,她一直把我的不响当成没道理,越骂越起劲,从春节到现在几乎没消停过,这次她居然骂到我父母的头上,我忍无可忍了,于是顶嘴了,跟她对骂了,她觉得受到侮辱了,她骂了我那么久我都不响,无奈之下顶嘴了,她就觉得她受到侮辱了,于是她去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我们搬出去,怎么生活她不管了。这套房子当初是我老公看房 购房 及装修,一切的手续都是我老公一手操办的,但是产权上他没有写他的名字,我婆婆就以这个为优势,去法院申请起诉,我们搬出去。但是在2009年的时候,我们共同出资重新装修了这套房子,我想问一下我们是不是也有居住权。因为目前我们没有实力搬出去,条件还不够。我婆婆到法院起诉,我还能有其他办法解决这纠纷吗?这次我婆婆是不会让步的,好像铁了心的要我们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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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一定要求我们搬出去,但是我们现在的条件还不成熟,所以我想我是不是享有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