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名称变更,外汇管理局所需提供资料是哪些?

如题所述

外资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 批准证书正副本及批复原件;
2)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 公司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原件;
4) 备案登记簿原件;
5) 公司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 外汇登记证原件;
7) 原公司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8) 最近一期验资复印件;
9) 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注:每一页需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及企业住所证明原件(注:需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10) 公司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复印件;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复印件;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2) 公章;
13) 项目所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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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5
当然是企业的新旧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商务厅(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是要退还给你们的追问

多谢指教!但是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好像旧照的原件应该会收回的吧?最多只能提供原旧照的复印件了吧?

追答

对的。旧的自然要收回,不然自己都会搞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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