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在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就可以去探望了。
监狱一般探视的时间长度规定是:罪犯会见亲属(或监护人),每月准许会见一至两次,每次30分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小时,对分级处遇为一、二级和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的,会见时间延长至一小时。
探监包括6种: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扩展资料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判决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审10日后,二审宣判时当天。
1、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只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2、等到法院定刑以后,家属就可以探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时间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
《监狱法》规定,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可以委托律师去探望犯罪嫌疑人。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近亲属才能聘请律师,律师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而不是什么探望。
应当是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律师受到委托后行使的不是探视权,而是提供法律帮助或者调查权。另外,一般情况下也不允许非直系亲属做这种委托的 。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应当在一个月内送交服刑地执行。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但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各地监狱规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体服刑监狱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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