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判决已申请执行、再审后撤销原判决、新的再审判决怎么执行?

原审判决欠我5万元、已经申请执行、执行了1年未果,后来因为原判决把我申请的利息遗漏了我申请再审、再审判决:1撤销原审判决 2还本金及利息。 请问:新的判决我申请继续执行,法院执行局告诉我原判决已经撤销让我拿新的判决重新立案、这样合法吗? 我觉得应该给我继续执行,请问我要依据民法哪条哪款呀?
然后执行局就给解封了、之后房子就更成别人的名字了。之后我就对异议上诉、现在执行终结、那我的上诉呢?这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新的再审判决下达后,判决一经下达即生效,生效判决当然是要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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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正确的方式为:的确要重新立案,执行根据是再审判决。但被执行人仍然要支付之前到现在的双倍迟延履行金。所以,你向执行法院提交再审判决吧,他们这样要求没有问题。但如果法院只执行现在的判决,不考虑之前到现在的迟延履行金是不当的。
以前的查封肯定要新的执行案件一并处理,绝对不能卖掉。
你就不能追问?每次都让人来修改回答。这种情况,被执行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法院应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了。但因为查封的鸡蛋是动产,不易保管,法院也只能让被执行人保管,所以法院的执行行为没有大的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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