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应该选C不予受理,因为这是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参考书给的答案是D,请各位大侠指教

鲁天(男)与谢威(女)于1999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谢威多次与鲁天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09年3月,谢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鲁天的婚姻关系。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谢威听说鲁天在1994年曾因设计了一个办公软件而被公司奖励了15万元,鲁天用这15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房子的处理。谢威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  接受申请并进行再审
B.  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房子的分割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驳回申请
C.  应当不予受理
D.  应当告知谢威另行起诉

2001年的最高法司法解释前的司法解释里有规定,夫妻结婚到一定年限后,个人财产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司法解释规定,个人财产不在转为共同财产。
而这夫妻是99年结婚的,所以这题里这房子是不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是有疑义的,需要法院的判决。所以法院必须受理,但不适用再审,只能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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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3
答案是C
第2个回答  20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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