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单机游戏侵权案件处理方法

北京某游戏公司 起诉我网吧的某款他公司的游戏被侵权 我查询后我网吧确实无此游戏 今天收到法院传票 我个人的反驳意见 希望得到法律达人的点评
1.我网吧却无此游戏 是否有胜诉可能?如果他有证据 我应该如何去知道次证据是否真实 比如截图等。今天传票到了 我查看服务器 确实没有这个游戏.. 太奇怪了..
2.在侵权案之前 他们有机会来我网吧取证 却没有通知网吧负责人 我如果知道侵权了 我还能让这个游戏存在吗.. 本人一向守法经营 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恶意诉讼...
3.如何有办法可以胜诉.. 即便真的败诉 我是否可以少量赔偿.. 生意不好做 赚钱难啊..

请求各位法律达人给予小弟一点帮助 实在不胜感激

因此原告说我们安装《三国群英传》这款单机游戏,纯粹是诬告,捏造事实,恶意诉讼的行为,我们要求原告必须负法律责任,并承担后果,赔偿损失。(对所谓根本不存在的侵权行为持续时间可以侧面证明,不是长期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进行上网登记才能使用计算机
可以认定上网消费者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上网就应该对自己在网吧客户机上网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顾客通过互联网私自下载安装:《三国群英传》这款单机游戏,目的是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所以原告必须提供真实证据,证明使用者的实际用途与真实目的!
原告提出是网吧经营者安装《三国群英传》,就必须拿出网吧安装的证据,单凭计算机上的《三国群英传》,不能证明安装者的真实身份,就不能对使用性质做出正确的判断.
同时根据《网吧日常经营管理办法》我们会在24小时内把每台终端计算机的系统和相关存储设备彻底恢复还原,就能达到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极大的保证当日顾客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延续到下一个经营工作日,这样就最大限度的防止侵权的行为长期、持续造成影响,也是网吧尽到管理义务的真实体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顾客下载安装:《三国群英传》的行为一旦发生,下机又不及时删除留在网吧客户机上的内容,网吧经营者变成暂时的:“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原告的公证书有严重瑕疵,因为计算机软件产生需要其独特的计算机语言,更多是汇编语言,只有具有相关计算机专业技能和素质的专业人员才能对其进行运用、编译而产生计算机程序。由于计算机数据综合了文本、图形、图像、动画、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体信息,以这种以多媒体形式存在的计算机证据几乎涵盖了所有传统的证据类型,而这要求在证据保全公证案件中需要有既懂公证业务又有高素质的计算机技能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网络证据的收集与证明比之传统民事证据困难得多,加之有些公证人员对于网络技术了解不够或经验不足,往往直接影响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我国立法尚未明确规定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 通过公证方式对产生或存续于互联网的证据进行的证据保全公证,由于忽略或不了解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的技术特性,缺乏合理的技术措施而使得公证保全证据的行为起不到任何的证据保全效果或者导致被保全的证据证明力趋零,无法证明案件真实。公证书仅仅是对于相关的法律行为的过程是真实的,但并不能当然认定公证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行为或事实具有相应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对计算机系统有很强的依赖性。电子证据的生成、存储、传递、阅读和输出,都必须借助计算机系统才能完成,而现行计算机又离不开人的实际操作。根据这一点,电子证据规则就应该要求提供电子证据的人同时提供有关系统的程序及其运转情况的证明。
从现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对诉讼证据的形式、内容的要求上看,一个完整的电子证据应当由三个部分组成:
1、数据电文信息,是指数据电文正文本身,即记载并反映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灭失的数据内容,如某一网站Web网页、E-mail的信件内容等。
2、附属信息,是指对上述数据电文生成、存储、传递、修改、增删而引起的记录,如电子系统的日志记录、网站的域名归属、网站或网页所存储的物理服务器地址、网站IP地址等,它的作用主要在于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包括其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来源的真实性。
3、系统环境信息,是指上述数据电文运行所处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即一电子数据在生成、存储、传递、修改、增删的过程中所依靠的计算机使用环境,包括计算机的硬件与软件环境。它的作用主要是证明电子证据产生的科学合理性与唯一性。
正是因为电子证据区别于传统证据的技术特点,因此在对电子证据提取、固定乃至使用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其技术特性,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来进行实际具体的操作,以确保电子证据被提取、固定后,其作为证据所应当具备的表面性与实质性、真实性等符合相关证据规则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预期的证明效力。
对照电子证据的这三个组成部分,我们可以看出,本案所涉及的公证保全电子证据的过程中,在技术措施方面至少存在以下的瑕疵:
1、实施公证操作的处所是申请人指定的,有安排,有计划的;取证时到那家网吧,什么时候去,应由公证人员指定!操作人为申请人之委托人;实施公证操作所使用的计算机应该由公证人员选定:操作人在网吧内任意一台空闲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而不是由(申请人)操作人自行选择计算机
2、原告提出我网吧里所有计算机都安装《三国群英传》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起诉书里原告与公证人员在网吧上网取证,只是对一台计算机终端进行操作,不能证明网吧里所有的终端都安装有《三国群英传》这款单机游戏,更不能证明是网吧经营者安装;不能证明侵权具有严重性,传播性的行为,是不是有人(顾客、恶意行为人)提前对网吧计算机终端实施单机游戏安装,以等待公证人员取证。
3、未对使用计算机的网络环境状况以及网络连接状况进行公证,例如是单机连接互联网还是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在没有网络连接的情况下单机游戏是不是能运行,单机游戏指仅使用一台计算机或者其它游戏平台就可以独立运行的电子游戏。区别于网络游戏,它不需要网络连接,便可以正常运转游戏。
4、未对使用计算机所使用的硬件配置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03
他们一般是先取证,就是两个公证员到你网吧里来玩这个游戏,然后用录像软件截屏进行公证保存,等过了半年到一年左右,再来起诉你。因为你提供不出删除该游戏的具体时间,所以侵权时间就有可能是从他们取证时间起算。一般来说,他们都是外包给某人,专门向网吧打官司来赚钱的。一般他们会同时起诉多家网吧,这个你们一定要通好气,多家网吧联合起来共同请一个律师事务所帮你们打官司,费用可以省很多,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积极应诉,不要不当回事开庭都不去,这样法官肯定会偏向他们判的钱也多,告你们的人最怕你们积极应诉,因为这样很费时间。最希望你们私下和解,因为这样可以多要钱。胜诉一般不太可能,因为这已经没有什么漏洞可以钻。但完全可以是掐着原告的脖子陪钱,最多让他们能到到成本而不是暴利。一般来说5000元一个游戏是上限,最低的是2000加上公证及工商查询费用。一般会直接找你要陪几万,然后暗示你可以用半价左右来和解,这样他们就赚了,所以,一定不要私下和解。
第2个回答  2012-03-02
网吧和网娱平台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主体,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单机游戏下载复制到其服务器或者电脑硬盘上,提供给用户使用,即构成了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行为,侵犯了游戏著作权人对该作品享有的复制权。该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合法来源的抗辩仅作为网吧或者网娱平台免除侵权赔偿的条件,而非不构成侵权的条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02
这个我记得证据神马的都要拿出来看的吧~~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嘿嘿

单机游戏侵权问题
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单机游戏下载复制到其服务器或者电脑硬盘上,提供给用户使用,即构成了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行为,侵犯了游戏著作权人对该作品享有的复制权。该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合法来源的抗辩仅作为网吧或者网娱平台免除侵权赔偿的条件,而非不构成侵权的条件 ...

...网吧,花钱让网管帮忙给自己的电脑上下载单机游戏可以吗?
不可以。网吧是一个公共场所,它提供互联网服务,而不是给个人提供下载服务。在网吧里,每个人都可以访问互联网上的任何内容,包括游戏、电影、音乐等等。因此,花钱让网管帮忙给自己的电脑上下载单机游戏是不合法的行为。

我喜欢玩单机游戏,可是最近我们这里的网吧都没有单机游戏了,我问老板...
别人来投诉,文化局就要办事,时不时扫荡一下,其实没有那么夸张的,你换个网吧就行,不说贵州,哪怕就是一个市的网吧你想要禁止单机游戏,也是扯淡,文化局就那几个人,就算联合执法,也不可能扫荡所有的网吧,当然,要求肯定是那么要求,至于要实现,我是不信能实现。

网吧为什么不涉及游戏版权
不涉及游戏版权原因如下:1、网游类的游戏,是厂商开放下载的,网吧下载了不会造成侵权。2、单机类游戏,网吧的系统一般是购买的。3、游戏平台是一些类似网游的平台,开发平台的厂商是将平台公开下载,账号登录之后显示是购买的游戏,就不会造成侵权。

正规网吧的电脑里会有盗版单机游戏吗?
有,能公开营业的网吧都属于正规的 合法的,但怎么去经营就是网吧管理的问题了。再下来关系到网吧软件问题的可能会存在盗版,因为一般帮网吧装机的都会把配套的游戏一起装,这涉及到装机人员的成本问题,正版游戏又太贵,一个几百块或不等,所以有部分人会选择使用盗版游戏。

我在网吧里玩单机游戏,怎么退不出来啊,只能按WINDOWS符号键
我在网吧里玩单机游戏,怎么退不出来啊,只能按WINDOWS符号键 能不能关掉?... 能不能关掉? 展开  我来答 分享 微信扫一扫 网络繁忙请稍后重试 新浪微博 QQ空间 举报 浏览1939 次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单机游戏 ndows 网吧 符号 搜索资料...

给网管说按个单机游戏是否能按
现在的网吧没几家好的不是黑心网管就不赖了,不建议去网吧玩单机的(个人认为),没准你说个网络游戏就行,那他也不会当下给你按。望采纳

有没有网络游戏危害少年的例子??
被告答辩称:一、作为本案被告,对于原告之子的非正常死亡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告不存在侵权的事实,故不应当承担赔偿侵权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首先,《魔兽争霸》是一款单机电脑游戏,只具有支持玩家在互联网上进行对战的功能,并非网络游戏。其属于即时战略益智类游戏,具有浓厚的玄幻色彩,其游戏故事...

网吧没有的单机游戏我想叫网管帮我下载装一个他会同意吗
如果你问我,我会这样回答:您好,现在是上机高峰期,不方便下载大游戏,我可以帮你申请今天晚上下载,欢迎您明天过来玩,那时可能我们已经装了。谢谢 我就一个网管!

网吧为什么不能经营单机游戏
网吧由于装了系统还原软件,所以不利于单机游戏的存档,当然也能把存档发网盘上,不过很麻烦。还有去网吧玩单机很耗时间,费钱啊。而且去网吧也都带朋友之类,不能一个人玩单机吧,所以网吧网游是主流。网游随时可以结束或打开玩,单机的话不通关换家网吧没了这游戏怎么办。最后一点,稍微好点的单机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