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签订了劳动合同, 但现在公司不给我缴纳社保, 可以用不给我交社保为由辞职吗?

还有就是在公司签订合同时上面有一条是, 辞职必须提前2个月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还有就是,社保好像是只要签订合同公司就应该给我交,所以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没有为社保方面的问题公司也没有提及,现在公司以我没有到公司工作1为由不给我交社保,可是社保和医保的手续和卡都给办好了,公司说让我缴纳社保的全部费用从工资里扣,直达满一年为止。 如果公司不给我交社保自己也不交的话 以后会欠社保局很多费用吗? 以后想交社保的话是不是要补上所欠的费用吗?公司这样的做法我感到很不解!
我可以以公司不给我交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吗? 还有就是我辞职的时候需要履行这样的合同吗? 就是必须提前2个月辞职.

第1个回答  2012-02-27
法律规定是辞职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你没到公司上班,劳动关系不能算成立。你去上班了公司才有义务给你交社保。
第2个回答  2012-03-02
可以以公司不给交社保为由提出辞职。而且你可以以此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是提前一个月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2-02-26
既然签合同了,你就提前说你要走呗,要不人家怎么安排人接替。能忍就忍吧,好工作不好找
第4个回答  2012-02-27
可以去当地仲裁申请仲裁他,不给社保貌似违法(记不太清了)。
第5个回答  2012-02-28
大家都说明白了
我就建议你多多看法律条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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