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的进项税额转出概念,进项税额转出是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及其他原因时,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若又发生冲销已转出的进项税额时,用红字记入。电费的进项税额应做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相关成本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扩展资料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售价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
商品进销差价60
贷:库存商品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39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8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