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得工伤怎么赔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得工伤怎么赔

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是受伤雇员可以以人身损害要求雇主方进行赔偿,赔偿总额一般会高于工伤赔偿,因为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了精神损失赔偿,而工伤赔偿是不包括精神损失的。雇主方拒不赔偿的,雇员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到的职业伤害能否认定工伤,在实务和理论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是否认定工伤的实质焦点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职业伤害应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认定为工伤(本文不讨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非劳动关系的人事关系工伤认定情形),应该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等渠道解决伤害赔偿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本文仅探讨因年龄问题是否成立劳动关系的问题,对于其他影响劳动关系成立的要素不在探讨之列。事实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某些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延长退休年龄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续,社会保险关系亦存续,发生职业伤害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对此,没有争议。但对于那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又未有延长退休年龄审批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观点却是对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16
1、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行政机关以员工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的,此时可通过司法机关的审理。司法机关认定员工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存在特殊劳动关系的,一般判决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或要求社保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第2个回答  2020-06-2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达到退休的年龄后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怎么处理是没有规定的,但如果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按工伤进行处理。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 5 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 20% ;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3个回答  2020-12-17
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1、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行政机关以员工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的,此时可通过司法机关的审理。司法机关认定员工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存在特殊劳动关系的,一般判决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或要求社保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