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了,孩子归我,但是现在她反悔了,想要告我,我怎么办?

我和妻子是15年8月份自愿协议离婚,孩子三岁,抚养权归我,因为她也没工作,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就没有写孩子抚养费,我也不要孩子的抚养费,她有看望孩子的权力,财产和债务离婚前都没有,因为我们是农村的,双方签字领了离婚证,现在她想起诉我,要孩子的抚养权,或者要我给她一定的经济补偿,现在怎么办?

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及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决。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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