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的事,我一切都是依法的,只是不想再受纠缠,要是法院最后给的只是民事裁定书,那么还有什么法律文件能保证原告不再上诉烦我。谢谢!
裁定书还没到手,法院说原告要提出行政诉讼,估计给的裁定书上应该写这个案子管辖权不对的问题。那如果是这样,这个裁定书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呢
追答 换句话,或者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法律规定可以起诉,那凭什么不让别人起诉?
另外,如果你确实是有理的,那又怕什么呢?
谢谢你的回答,主要是他每次起诉我不是都得回应吗?我在网上看有的人因为一件事同一年就起诉五六次,然后又撤诉故意恶心你。这多闹心啊!所以我就想问我得到什么才能不用理他!
追答 一、民事上,对方已经不能再起诉了;
二、如果提起行政诉讼,那起诉的对象是行政机关,这种官司,对方想打赢,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这二个途径,对方都试过了,那在法律上,也就没有办法了。但如果对方就是认死理的,那他还可以信访,甚至到一路告到北京去,这些东西,你实际上也控制不了的,摊上了,算你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