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16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服务指引
办护照需要什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