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剪辑过可以在法庭做证据吗

如题所述

  电话录音剪辑过不可以在法庭做证据使用,除非对方没有反驳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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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可以做证,但不能够采纳,要有母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电话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单一的“视听资料”不能做为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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