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个人结婚后,老公贷款买的房子。房子写着老公的名字,贷款也是老公一个人还,

婚后还借款买的货车写着老婆的名字,钱是老公借的,一直都是老公一个在还,老婆天天在家什么也不干,老婆现在要离婚,老婆想要车,现在还有欠款没还清,老婆想光要车,欠款她不负责还,她去法院找人了她朋友的老公在法院上班,如果偏袒她怎么办???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1、离婚财产纠纷首先需明确有无过错方,即是否一方有婚外恋、有遗弃行为等等,这也是找人后最可以做文章的地方。若有,则过错方可能不能平均获得夫妻财产;
2、若双方无过错,则财产平分,即综合评估房子、货车以及其他夫妻共有财产的价值后,平均分配。只要房子是婚后买的,婚前无财产公证,那么谁还房贷、车贷,产权证写谁名字都没用,财产均分。
3、若有孩子,则不要孩子的那方需要给付另一方孩子的抚养、教育等费用。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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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3
这个没什么偏袒的!婚后就是共同财产!除非是赠与!主要是夫妻双方去协商!只有协商不了才会闹到法院去的!
第2个回答  2012-02-13
房子和车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借款和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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