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一般纳税人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一般纳税人正税。
参考资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