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化工厂工作
化工厂每月安排一天休息,每月休息日不休息加100元。
由于化工厂电解槽无法夏天持续工作安排员工休假2月,
2月期间安排工作10天 工资全额发放。
请问这50天算不算厂里面补休
每周休息日加班厂方应不应该支付加班费,如果支付加班费应该支付多少。
化工厂2011年10月以前工作正常
10月以后为了加大产量 厂方加大工作量 导致员工身体健康受损
2012年2月1日向老板反映
老板当时要求员工去检查
员工与2月2日检查以后
检查结果为腰椎盘突出 花了207元
老板以承受不了药疗费为由将员工与2月3日辞退 这样合法吗?
1、如果间盘突出是因为工作量加大、长期加班所致:可以要求老板赔偿。老板不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后再索赔,不给提起劳动仲裁。但关键是:是否证据证明间盘突出是因为工作原因所致,在工伤和职业病鉴定中很难认定。如果老板承认自2011年10月大量加班,可以暗中将他的话录下作为证据,也可以找工友证明。
2、如果不能证明间盘突出是工作原因所致:不能要求老板承担医药费等。但在法定病假期内不能辞退,还应给病假工资。
关于病假期: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可以和老板索要病假工作,不给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