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是 今天9月我跟我老公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书上有写债务债权归他, 孩子给我抚养,房子给我,他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千 (现在他一分都不给) (还有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他也不还 现在债主象我追债,我孤儿寡母的就省下一套128平米的房子了,如果债主要钱我拉不出来 债主拉我的房子去还债 我应该怎么办?)
债主有权利拉我的房子去还债吗?
房屋过户给小孩就可以吗?还不是一家人.
追答可以,因为对方只能告你和你前夫。因为那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跟小孩无关。
追问如果在房产证上 加我女儿的名字可以吗?
追答加上去可以,但你的房子依然有被查封和拍卖的风险,因为上面还有你们的名字。因此最好是全部给女儿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离婚是被迫离了的 他在外面很少回家一年时间回家可以数得清楚 2001年他就提出来了的 我是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一直到今年9月才离了 而且他跟外面的女人有两年的时候 在这期间那女人给他打了两次胎 我知道他外面有只是,没有证据。 没有恶意转移财产的嫌疑。
追答这和是不是被迫离婚等没有关系;你前夫如果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当时可能构成重婚罪,但是也和债务无关;恶意转移财产的嫌疑不是说自己说了算,你现在把房子过户给你小孩对方就可以以这个理由主张无效。
如果债主去法院告我 说再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了我也要去还呢?
追答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A、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D、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离婚原因是他跟外面女人在一起有了两年 (那女人还给他打了两次胎了 离的时那女人又怀上了 所以离的)债务我可以拉这理由不分担吗?是属于他个人负担的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