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14
一 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所以应该从你上班一个月后起到你辞职止 公司应该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二 十二月份的工资应该是用月工资除以上班天数得出日工资再乘以你实际的上班天数
三 如果你腿伤是工伤的话 还应该支付工伤补贴 及相应的经济补贴
第2个回答 2011-12-14
在整个过程中,你最不该做的就是辞职,因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解除合同的补偿或赔偿的;相反如果你不辞职,而是老板叫你走人,由于没有业绩在法律规定中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你就可以申请解除的赔偿金。事已至此,你还可以申请的有1、由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方法是8月10日至12月7日的工资数额,2、由于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工作不满一年按半年计算,即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7
| 一、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仲裁请求: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12月7日期间双倍工资。
计算标准:2011年8月11日至12月7日期间领取的实际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主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仲裁请求: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12月7日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注意:实践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按当地社保政策规定的比例缴费,且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则由用单位缴费,劳动者不缴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7条、第10条、第12条规定。
3、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腿摔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即有“因工受伤”和“非因工受伤”。
(1)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处理;
(2)非工伤:主要依据当地对非因工受伤的政策规定处理。(各地具体规定不一致)
四、主张经济补偿(金)。
仲裁请求: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第46条第(一)项及第47条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