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还款时既要求我归还借条又要求我写收条,这是常见合理的做法吗?

我觉得要么归还借条要么写收条,两者取其一才合理,否则对我有风险,请求专家指点。

首先,你收回你向他出具的借条,然后可以出具收条或者归还借条。对方同时要求出具两条凭证是不合理的,如果对方坚持要你写归还借条又要求写收条的,你把两条上都注明这两条上的借款属于同一债权,必要时备注“双方无债务债权”等字样。反正,写归还借条没什么风险,但是收条有一定的风险,无论怎样,你在条子上表达归还你自己的钱款就行。避免内容意味你收了别人钱的意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04
一般收回欠条即可,要写收条也可以,就写已收到某某的还款多少,两不相欠了。
纵横法律网 毕华宝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12-05
你可以在收条上注明收到钱的原因,免得将来法律纠纷。
纵横法律网 陈健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12-04
你可以在收条中注明借条被其收回.
纵横法律网 牛增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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