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车被划了,有怀疑的人 我要是报警,警察会管吗?

如题所述

  车被划了,有怀疑的人,报警了,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报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对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并由报案人签名。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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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第一,会出警,但是不会有什么具体的处理结果。因为尽管怀疑某人,但是如果没有摄像头录像作为证据,无法证明是某人所为。
第二,划车是一种毁财行为,楼主的情况应该不涉及刑事犯罪,主要是民事赔偿。而责任人的认定需要证据支持,证明具体由谁所为追问

会弄那个监控器的人晚上9点才来呢 我爸也把车开走了 我想问一下 就是小区的摄像头黑天能拍的清楚吗

追答

能否拍摄清楚取决于周围的光,同样是晚上9点,但是周围的光线不同,拍摄效果也不一样,所以是否能看清楚不好解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04
小区的监控录像能不能看清,这得看你停车的地方有没有灯光了,关键还是看证据,只凭单单的怀疑是不能追究他人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21-03-11

第4个回答  2011-12-13
当然不会,没有确凿证据。案件太小警察不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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