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合同的成因有哪些??急急!!!谢谢各位大侠了

如题所述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但是纯获利益的合同不算.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与你年龄或意志状况不相符的合同.但是纯获利益的合同不算.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主要以上四种原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08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的规定,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l)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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