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那题目给一个阳光和天上的阳光有何用意?为什么有人会说雨水是?我觉得不是啊
阳光和天上的阳光可能在于可控性的区别,物权上的物必须具有可控性。雨水一般来说是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的,因为雨水没有财产性,但是如果雨水经过他人收集特定化之后就可能具有财产性了。
难道说阳光是可控的?天上的阳光是不可控的?
显然都不可控,可能都是迷惑选项,出题的人的具体意图我说不清楚。但是我们只要明白物权法上的物必须可控性、非人身性、财产性就可以了!掌握了这点,就能掌握物权的客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