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工资是1800,是在10月26号离职的,9月份公司就发了1800的工资,没有算加班工资,10月份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有拿到,说是公司在人员离职后,会延迟1月发工资,也就是12月发工资,那10的工资能够拿到多少呢?才从学校出来的大学生,对这方面的只是知道甚少、还请哪位专业人士指点下。
是8月15号就出差,到10月18号回的成都。期间一直在上班,没有休息过周末呀那些,而且每天的上班时间也不止8小时,周末加班、平时加班就不算进去了,就想知道法定节假日的4天,休息日的6天 300%和200%的工资能够拿到不。问之前的公司领导,领导的回复是之前没有发加班工资的说法。
如果公司不付加班工资、那怎么和他理论呢?
追答这是法律明文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执行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话,你可以提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追问我确实加班了,但是如果说需要提取证据什么的,需要提取什么证据喃?
追答证据的话,你们应当由考勤记录的吧,一般来说考勤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来提供,如果他们不能证明你没加班,那就会认定为你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