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人借我一万块钱,两年了。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多次要不给我可以起诉他吗。 谢谢

借条如下:今借现金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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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对方借钱不还,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还款。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对方还不还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定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执威慑制度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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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0
可以先到他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个方便而且快捷。一旦十五日对方不提出异议,就生效可以强制执行了。当然也可以直接到他所在地法院起诉索钱。
第2个回答  2015-08-28
可以起诉他。
借条没有载明还款日期的,从催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万块钱对一个正常工作的人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面对拖赖债务的借款人,出借人最明智的选择是去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1-12-10
没写日期随时可以索要,只要没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起诉。如果借款方真的有困难,可以让他写个还款计划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减轻了对方的负担,也能要回你的钱。免得赢了官司还是要不回钱。
第4个回答  2011-12-10
可以的啊!和你借钱感觉应该和你很好,有可能他处在困难期不能还给你,如果他是故意不还的话就去当地的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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