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如何支持教育工作

如题所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情况,对学前教育建设所需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积极提供建设用地预审,加快用地报批速度,快速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全力保障学前教育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一是科学布置学前教育工程用地空间。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科学预留学前教育工程用地空间,合理安排学校建设用地布局。在增减挂钩项目申报中,将学前教育建设纳入新村社区安置区建设范围内,通过挂钩项目解决学前教育改造用地,拓展用地空间,保障项目用地,2009年以来累计安排包括学前教育用地在内的各类教育建设用地280亩。
二是做好学前教育工程用地的规划选址和报批。为了推进学前教育建设,加快校舍和校园配套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和提高教育教学环境,我局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配合,积极参与学校建设的规划选址工作。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具体办学标准,尽可能地将学校选址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无污染的地方。在项目选址、调研阶段先期介入,主动参与项目用地的实地踏勘和论证,及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受理用地申请后,及时开展土地权属调查等工作;对符合供地条件的,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及时交付土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深入了解项目的建设进度、用地需求及存在问题,缩短报批周期,提高办事效率,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三是加强学前教育用地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把学前教育校舍土地登记发证作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为最大限度支持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对学校用地进行权属登记,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做到产权明晰,维护教育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其次,通过资产处置,盘活闲置教育用地,维护学校土地权益。根据学前教育工程建设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用地,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了勘界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为工程建设节约了建设资金。
三、发挥优势,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好学前教育校舍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工作
坚持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根据辖区内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加强校舍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及检测,针对各种灾害,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制定防灾预案,预防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安全。
一是开展新建和在建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鉴定。将校舍地质灾害排查和鉴定作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有地勘资质的人员和单位对在建及计划建设的学前教育校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鉴定,并将排查鉴定成果作为校舍布局规划的依据,为全市学前教育校舍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加强对全市学前教育校舍地质灾害摸底排查。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原则,结合已有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在汛期来临前,全面开展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前教育校舍摸底调查工作,确保不漏过一所学校、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威胁学前教育校舍安全的地灾隐患点,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汇报和沟通,为日后校舍针对性规避地质灾害及重新选址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宣传。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将全市有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学前教育校舍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威胁学前教育校舍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重点防范。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建立了汛期值班、防灾预案、灾情速报等制度,确保一旦出现临灾前兆,能够迅速转移避让学校师生。同时,加强对学校地质灾害应对针对性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画、分发防灾宣传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和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转变职能,强化管理,主动服务,进一步推动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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