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聚餐,对面有人挑衅,先动手打了我们的人,我们和他们厮打起来了,最后一不小心对面有个人眼眶挂彩,大约是6CM左右的伤口。有监控录像表明是他们先动手,双方都互扔了啤酒瓶子,如果追究责任是什么处罚。我们是大学生,不想记入档案,如果私了,应该赔偿多少合理,不想让他们讹诈我们。。谢谢,急用。
现在情况来说是构成轻伤。。但是是他们先动的手。。如果走法律程序会有什么判决呢?
构成轻伤就是故意伤害,谁先动的手不影响定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