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案例

公民张某急需一笔资金从事服装批发与零售业务,于是找到熟人李某借款5万元。1999年4月1日,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向李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从4月10日起,借款期限6个月。应李某要求,张某将其一处平房作担保,折价人民币3万元。双方于4月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李某与4月10日将3万元交给张某。李某称以一处平房担保还不够,提出再提供一项担保。张某于是找到好友王某、毛某,要他们向李某担保。王某、毛某二人立即写了一份担保书:如果张某到期不还款,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王某、毛某愿意承担还款责任。4月12日,毛某、王某分别在担保书上签字,李某收下担保书。
案例:8月1日,张某因着急用钱,将其已经设定抵押的平房作价2.5万元卖给赵某。此事李某尚不知情,赵某也不知道房屋抵押一事。
10月1日,李某按约定要求张某还款3万元,并要求其支付利息3000元。张某称无钱还款,李某欲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张某的房屋,却发现房屋已经由赵某居住。李某与是找到王某承担担保责任,王某称张某有一处房产,应先于执行主财产,再强制执行张某其他财产及毛某财产,之后才可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问题:1.本案中有哪些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借款金额是多少?
3.赵某是否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
4.本案中,李某要求张某偿还本金、利息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
5.王某、毛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6.王某的答辩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7.本案如何处理?

1.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张某与赵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李某与王某、毛某之间的担保关系,张某与赵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
2.借款合同于1999年4月1日成立,4月10日生效
3.赵某没有房屋所有权,因为不动产转移所有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4.偿还本金应当予以支持,而利息,在合同没有约定则无需偿还。
5.因有约定,则只承担还款责任
6.有,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
7.因先就债务人张某提供的房屋抵押担保进行清偿,不够部分再由王某、毛某承担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9-17
有两点意见与楼上不同,请大家一起探讨:
4、本案李某要求支付本金的要求应当予以支持,要求支付利息与法无据应当驳回。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若未约定则是无偿的(即无息),当然如果张某逾期不还的,李某可以要求其支付自逾期日起到还款日的与同期银行存款率相同的利息。

6、一般保证,应当限制性债务人的财产,当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是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两保证人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个回答  2007-09-17
1、借贷关系,抵押关系,保证关系,买卖关系。
2、4月1日成立,4月10日生效。
3、没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法必须登记。
4、能。
5、有,一般保证的先履行抗辩权。
6、强制执行张某房屋,不够执行其他财产,还不够执行两保证人。
第3个回答  2023-02-18
1.张某和李某的借贷关系,李某和王某,毛某的担保关系,张某和赵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1999年4月1日,金额为5万元
3.拥有所有权,赵某属于善意取得
4.约定还的期限为6个月,民事权利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3年的诉讼时效。
5.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则全部
6.可以采纳
7.先执行李某的全部财产,没有的话则担保人来还。
第4个回答  2007-09-18
你是考法官啊?? 怎么问这个??? 我是无聊来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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