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滥用问题?

如题所述

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本意是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目前企业中也存在
着滥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情况。如何解决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滥用问题?基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注重提升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 培养高标准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中国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感不强,职业素质不高是普遍现象,光会核算做账,做死会计,对滥用会计准则、没有把会计当成信息系统来看,是大部分企业机会计、都存在的问题。会计人员要如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就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判断能力。因此,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留给会计人员越来越多的进行职业判断的余地,因此,企业会计人员面临着如何运用职业判断,对会计业务进行恰当处理和客观公允地揭示问题,合理的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必先行。所以说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贯彻而不滥用这一原则的可靠保证。
其次,完善和改进的相关的具体准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运用可谓是非常的充分,但还是有一些具体准则的处理方法没有贯穿该原则,导致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业绩,企业的整体价值可能因此被扭曲。例如,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上市公司新增四项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委托贷款,按照账面价值与可赎回价值熟低来计提。对这四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正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但我国由于资产二级市场的发展不充分及资产评估市场的不规范,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准确确定,这就给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余地。当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可以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由于这些减值准备是每家上市公司根据经验来预计,因此可能出现在业绩比较好的年度多计提,增加费用支出,减少利润,而当业绩不佳时予以转回,改善经营业绩,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再次,从监督方面来说,健全会计信息检查制度及社会监督力度、防范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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