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校生打兼职是不是也按劳动法执行

如题所述

不是,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你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到劳动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 进行咨询和举报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您目前与您的老板之间存在的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适用于《民法通则》来调整。
所谓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
建议您最好与工作单位签订一个书面协议或约定。如果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合作关系,应当给予补偿,那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处理。

中国公司律师网(MycnLawyer)靳春雷律师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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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2-21
不是的。如果有纠纷,应该是属于民事纠纷,劳动局不会受理的。
第3个回答  2011-12-21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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