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子女财产继承的问题

父亲与前任妻子离婚后,有一女,随母亲,父亲给予抚养费至18岁,女儿在外十几年没回家了。父亲组建了新的家庭,并有一子,在这个新的家庭经营下有了几套房产。请问,父亲的财产女儿有没权利继承财产。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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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如果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假设父亲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父亲去世后,其财产一分为二,二分之一为妻子财产,二分之一为父亲遗产。然后父亲的遗产再分三份,女儿可得三分之一追问

父亲的遗产再分三份,是哪三份,具体点?如果父亲立下遗嘱,财产给予妻子或儿子,女儿还有吗

追答

按照价值分三份,怎么分可以协商或者有法院判决。如果父亲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执行。遗嘱中没有女儿的,那女儿就没有了

追问

我的意思是父亲的二分之一遗产分三份,是哪三个人继承?

追答

她的妻子、儿子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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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2-16
看有没有立遗嘱先。如果有的话,按遗嘱来。没有的话,女儿有继承遗嘱的权利。但可以提出因女儿未尽赡养义务等少分甚至不分。顺便说一下,遗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个人部分。
第3个回答  2011-12-16
有,子女不因父母离婚影响其继承权。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12-16
父女关系是血缘关系,父亲的个人财产在去世后成为遗产,女儿有权与其他继承人一起依法继承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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