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是2004年10月份认识的.2007年09月28日登记结婚。
他比我大十岁,跟我是二婚。他跟前妻有一女儿由前妻抚养。他出抚养费。
结婚前他就打过我,第一次很严重,用脚踹了我的腰部,把我的头往实木床上撞,撞了很多次。起了很大的包。
后来他保证不打我了。我们继续在一起。
结婚后,他经常因为一点点小事情离家少则三天,多则半个多月.其实很多时候他怎么生气了,生什么气了我都不知道。在他这样反复多次后,我就想离婚,但他不同意,就一直继续过着. 有矛盾了他不高兴了就会打我,不会打得很严重,但用手脚踢、拽是经常的。
2009年02月08日,他又离开家,走之前提出要离婚,并且又一次打了我。他打我我有部分录音,还有我追问他为什么打我,他回答的录音。
现在我也想快点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些债务,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具体是这样的:
他是自有公司。2003年注册的。2005、2006年他自己做生意,分别贷款10万元。,一共20万元。2008年7月份还了10万元的贷款。(这部分,我有录音)。
在2008年09月25日,我从我朋友处帮他借款10万他做生意。他不认识我朋友。
04年他购置一辆小汽车,办的按揭,一直到2009年04月还清款项。
08年04月,他花2.8万购置了一辆面的,做生意之用。
08年11月,他花1.5万购置了一辆厢货,放在他老家一个表哥的名下。车载北京,车本也在他手上。
08年11月他花7.5万购置了一辆二手小汽车。
他自己的公司也一直有设备更新。
在家庭费用上,从结婚到现在,他出过房租费共计12000元,购置一台电视机,一个桌子,不超过6500元。
家里现在用的家电都是结婚前买的。基本上都是他出的钱。
其他所有的家庭费用都是我花销的。
结婚前我借给他12000元,结婚后也给过他6000元。一般是他用作生意之用。
他的收入我不清楚,我问过他几次,他都撒谎了,因为都是后来他自己说露嘴我才知道他说谎的。
我从朋友处借的10万元,我想离婚前给还了,但他说没有钱。他说等2009年10月份再还我。他是愿意还的。我能不能让他写个借条,先把婚离了呢?借条该怎么写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现在我们离婚的话,我们的财产该怎么分呢?
我从朋友处借得这10万元是共同债务吗?
他还他结婚前所欠债务,是不是该给我补偿呢?
他打我我能否得到一些补偿呢?
我们之前没有做过任何的财产公证。
希望得到您的帮助。非常感谢您。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入;(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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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离婚时债务可不是一人一半,请听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禹辉的详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