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

跟他是2004年10月份认识的.2007年09月28日登记结婚。
他比我大十岁,跟我是二婚。他跟前妻有一女儿由前妻抚养。他出抚养费。
结婚前他就打过我,第一次很严重,用脚踹了我的腰部,把我的头往实木床上撞,撞了很多次。起了很大的包。
后来他保证不打我了。我们继续在一起。
结婚后,他经常因为一点点小事情离家少则三天,多则半个多月.其实很多时候他怎么生气了,生什么气了我都不知道。在他这样反复多次后,我就想离婚,但他不同意,就一直继续过着. 有矛盾了他不高兴了就会打我,不会打得很严重,但用手脚踢、拽是经常的。
2009年02月08日,他又离开家,走之前提出要离婚,并且又一次打了我。他打我我有部分录音,还有我追问他为什么打我,他回答的录音。
现在我也想快点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些债务,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具体是这样的:
他是自有公司。2003年注册的。2005、2006年他自己做生意,分别贷款10万元。,一共20万元。2008年7月份还了10万元的贷款。(这部分,我有录音)。
在2008年09月25日,我从我朋友处帮他借款10万他做生意。他不认识我朋友。
04年他购置一辆小汽车,办的按揭,一直到2009年04月还清款项。
08年04月,他花2.8万购置了一辆面的,做生意之用。
08年11月,他花1.5万购置了一辆厢货,放在他老家一个表哥的名下。车载北京,车本也在他手上。
08年11月他花7.5万购置了一辆二手小汽车。
他自己的公司也一直有设备更新。
在家庭费用上,从结婚到现在,他出过房租费共计12000元,购置一台电视机,一个桌子,不超过6500元。
家里现在用的家电都是结婚前买的。基本上都是他出的钱。
其他所有的家庭费用都是我花销的。
结婚前我借给他12000元,结婚后也给过他6000元。一般是他用作生意之用。
他的收入我不清楚,我问过他几次,他都撒谎了,因为都是后来他自己说露嘴我才知道他说谎的。
我从朋友处借的10万元,我想离婚前给还了,但他说没有钱。他说等2009年10月份再还我。他是愿意还的。我能不能让他写个借条,先把婚离了呢?借条该怎么写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现在我们离婚的话,我们的财产该怎么分呢?
我从朋友处借得这10万元是共同债务吗?
他还他结婚前所欠债务,是不是该给我补偿呢?
他打我我能否得到一些补偿呢?
我们之前没有做过任何的财产公证。
希望得到您的帮助。非常感谢您。

  你好:
  1、“我想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婚前一方的财产和债务,都由一方自行承担,配偶不分割婚对方的婚前财产、也不承担对方婚前债务的偿还责任。
  (2)婚后如夫妻之间没有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债务各自承担的书面约定,夫妻双方所有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债务一般为夫妻共同债务。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一人分一半,共同债务也是分担。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对你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是否做过财产公证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是在确定哪些为婚前个人财产时有些麻烦,需要由主张是婚前个人财产的一方举证证明。

  3、关于你家的财产和债务:
  (1)公司:应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公司在2007年09月28日后所得的收益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一半。(可是你对公司的财务和他的收入情况一无所知,这很麻烦,如果你真想离婚了,应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保全财产)
  (2)他做生意的20万元贷款是他的婚前个人债务:你没有义务替他偿还。“2008年7月份还了10万元的贷款(这部分,我有录音)”,婚后偿还的这10万元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一半即5万元。
  (3)“2008年09月25日,你从你朋友处帮他借款10万他做生意”,如果有证据证明借贷事实的话,应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管他是否认识你朋友。证明可以是借条或录音、他的书面承认字条等。
  (4)04年购置的一辆小汽车:车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但2007年09月28日到2009年04月所还的贷款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这笔钱的一半。
  08年04月购的面的、08年11月他花7.5万购置的二手小汽车、公司2007年09月28日后更新的设备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5)08年11月,他花1.5万购置的厢货:虽然车本在他手上,但因为车在他表哥名下,这车会认定为他表哥的财产,如果你能证明你不同意车登记在他表哥名下、且车是他买的:你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或是让他在离婚时赔偿你一半的购车款。
  (6)家庭费用上:谁多花谁少花已经不能再计较,因为只要你们没有约定,你婚后所得的钱、他婚后所得的钱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谁花多少都是应该的:房租费共计12000元不必再计较,“一台电视机,一个桌子,不超过6500元”属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酌情分割、一人一半。
  (7)婚前他买的家电应归他所有。
  (8)结婚前你借给他12000元:如果有借条或欠条,或是有其他证据(他的承认、录音、证人证言等),应属于他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你可以向他索要、也可以另行起诉索要。如果没有证据:只能视为你对他的赠与,无法再要回了。
  (9)结婚后给他的6000元:如果能证明这些6000元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他也承认是向你借的,可以作为他的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向他索要。如果无法证明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再要了。

  4、“我能不能让他写个借条,先把婚离了呢?借条该怎么写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1)可以。
  (2)写清:这10万元是XXX(他的名字)向XXX(你朋友 )所借的个人债务,由他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还清,到期不还,他应承担违约金XXX元。

  5、“他打我我能否得到一些补偿呢?”:
  (1) 你得拿出他多次无缘无故打你的证据才行:仅是一两次夫妻之间的动手、伤情也不严重的话,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的,但多次的动手打人就是家庭暴力。
  (2)证据可以是:你已经有的他打你的录音、你因被打到医院治疗的病历和费用单据、邻居和亲友的证言、他的承认等。
  (3)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构成了家庭暴力:你能索要的不是“补偿”,而是“赔偿”,包括:你治疗的费用和因治疗带来的误码工费等其他损失,还可以在离婚时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6、总觉得心里憋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他那样对你、你那样帮他,为什么就换不回一颗心?!有时也想,是不是你一次次地宽容、忍让给了他变本加厉的胆子?家不是可以说理的地方,家是需要宽容的地方,宽容、忍让、接纳都是必不可少的,可如果只有一方的无私付出、另一方却总是无畏索取,是否也会惯会了他、从而毁了这个家?凡事有度,家也一样,宽容、忍让都要在他能真诚认错、改正的基础之上,否则。忍让就成了纵容,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2-16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达成协议后,到民政局离婚。我看上述情况你们很难达成协议。
只能起诉离婚。
我先跟你说一下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平均分割”。只有婚后一方对家庭事务尽到了主要义务,在离婚是,该方享有补偿请求权。即只有你为了家庭放弃了工作等,现又没有收入来源时,才分给多一些。(因为你没有讲清楚,你只能自己来衡量一下)
关于债务,原则性是“服务在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归双方共同承担”也就是说,结婚后的借款基本都是你们共同偿还,除了在借款时明确说,是个人用,个人换的那种除外。(应该说你家不存在上述问题,基本应该都是共同债务)
清楚上面的问题后,咱们具体分一下你们的财产。
你们是2007年9月28日结婚的,即之前的财产和债务各自承担。
他有个公司,03年成立,你要起诉时申请法院查一下公司的账,只有07年9月后到起诉离婚时公司所赚的钱(抛除债务)是你们要分的财产。原则一人一半,如果是负债的话,债务也是一人一半。第二你要搞清楚上述车辆的所有权是你们家庭的,还是入了公司帐(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果是家庭的,原则平均分,即一个人要车,给另一个人钱,如到现在仍欠债的话,平均分割债务。如公司的话,分割公司财产就行了。
你婚前借款,婚后还的部分,有证据证明可以,没有,法院很难支持,(主要是也不多,可以忽略不计,法院对财产基本上是综合考虑)
你向朋友借的10万元,有没有欠条,如有是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你被打,不是多分的理由,如果打成轻伤,可以追究他刑事责任,就你上述说的还不至于。
最后告诫你一点,打官司注意两点,一,保全即把银行的存款,公司的账,现金先让法院给保全上才能分到你想要的数额,二是证据,法律是靠证据的。你上述说的证据均不足。
第2个回答  2009-02-16
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负的正当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婚后用共同财产归还他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应当考虑这个情况,离婚时如果你有经济困难,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第3个回答  2020-05-28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入;(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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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11-24

注意啦,离婚时债务可不是一人一半,请听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禹辉的详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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