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发生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上面的分录是正确的吗?
如果不对请留下正确的会计分录,

根据新会计准则,归属于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资产减值在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将其处置时才将资产减值冲销。归属于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资产有:1、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4、生产型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除上述资产以外,其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分别适用于相应的准则,在资产价值回复后可以转回
根据新会计准则,归属于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资产减值在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将其处置时才将资产减值冲销。归属于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资产有:1、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4、生产型生物资产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除上述资产以外,其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分别适用于相应的准则,在资产价值回复后可以转回
案例如下:A公司2007年12月购买管理用固定资产设备一台,价税合计100,折旧年限10年,无残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0年末该资产可收回金额为56,折旧年限和方法不变.2012年12月,A公司处置该资产,收到价款50.
2007年12月:借:固定资产100 贷:银行存款100
2008年-2010年末:借:管理费用 10 贷: 累计折旧 10
2010年减值测试,该资产账面价值为100-10×3=70,高于可收回金额56,计提14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14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
2011年和2012年按照新的账面价值确定年折旧额56/7=8
借:管理费用 8 贷:累计折旧 8
2012年末,该资产账面原价为100,累计折旧46,减值准备14,账面价值40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 累计折旧 4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 贷:固定资产 100
借:银行存款 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0 营业外收入 10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不能冲回,见2008cpa教材67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这个有疑问的话可以找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报表学习一下),但是其减值准备在满足条件时可以冲回,同样还有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2-18
根据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首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肯定不能转回的
这里的减值主要指一些非流动性资产,像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等,如果确实发生了恢复了,还是可以转回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03
固定资产属于资产减值规范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免认为操纵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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