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金融危机原因,公司没钱为员工按时交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一直处于缓缴状态,但是由于离职此两项需要转移和提现,咨询了社保局,由于公司未按时缴纳切为缴清,无法转移和提现。联系公司又以多种困难为由拖延时间。难道我的社保和公积金就无法转移和提现了吗?岂非白交了?是否可以起诉公司恶意拖欠个人养老保险和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