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传销后, 人会变傻、变疯狂,变得无所顾忌,变成一副丑恶的嘴脸。进入传销后,逃不掉躲不开,任人摆布任人宰割,无法自拔,苦不堪言,可以说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传销组织对新来的人,首先是控制你的人身自由,没收你的通讯工具,断绝你与外界的一切联系。然后以各种谎言对你进行洗脑、培训,让你对传销能赚大钱深信不疑。
通过洗脑和培训成功后,让你再去骗你的家人和你的亲戚朋友参加传销组织,致使你的家人,你的亲戚朋友也深陷其中,其后果是使更多的人倾家荡产,乃至家破人亡。其结论是,即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害了亲戚和好友,也危害了社会。
传销是万恶之源,是社会毒瘤。传销的手法也正在翻新,套路也在改版,每一个人都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被高收入高回报所蒙骗,误入歧途。否则会付出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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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传销组织正在变换招数,由地下转为地上,以保健品或其它商品代销的形式招摇撞骗,每一位仁人志士都需要擦亮眼睛,谨慎加入。凡是交一定数额的抵押金、预付款的,凡是要发展下线的,以发展下线人数定薪酬的,都可以视为是传销。
不论传销组织如何变换其招数,传销组织的本质是改变不了,终究会漏出丑恶的嘴脸。
传销的危害十分巨大,个人会受到传销的极大折磨。
首先是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第二,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第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
第四,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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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再次发生。李文星之死还未水落石出,天津再次通报了25岁男子张超在静海误入传销组织并死亡的案情,实在令人痛心。
这两天,传销组织犹如一个幽灵,在人们的视野中徘徊,所听所闻几乎都是悲剧。更令人痛心的是,传销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它在很多年里都在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存在着,变换着花样骗人骗财,甚至害人性命,
可是为何还能存活并显得更加肆无忌惮?传销及其传销组织的危害性尽人皆知,但是打击传销的行动和效果不尽如人意,这个需要深刻反思。
为逝者悲恸,更要用行动铲除传销的土壤,刻不容缓。刚刚过去的周末,天津市相关部门开展了行动,抓捕了一批传销人员,包括李文星案在内的犯罪嫌疑人也落入法网。
很多人为之拍手称快,但是赞美只是暂时的,毕竟“发现传销窝点301人,清理传销人员63名”,单从数字看也总显得有些苍白。这就意味着,清理行动不能停步,打击传销刚刚起步,任务繁重,永远在路上。
彻底拔掉传销的“根”,政府责无旁贷。如何拔掉、如此铲除,政府相关部门可能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离人们的期待还有距离,需要做的还有更多。希望全国各地行动起来,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坚决清除。
比如,对传统的传销活动,从街区开始摸查,从日常开始排查,应该成为基本工作;对信息时代的传销,要跟上其发展的特点,掌握规律、瞄准弱点。
再如,打击传销活动应该“稳、准、快”,而不是像有些地方“未见行动,先闻其声”,一不小心打草惊蛇,看似有力的打击行动,效果可能有限。传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传销危害的漠视,可怕的是对传销放松警惕,可怕的是在行动上的纵容,只有持续地打击,才能让其无处藏身。
打击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简单,但能否关照其背后的社会病灶才堪重要。传销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活动,不仅建立在一些人用歪门邪道来赚钱的基础上,而且也利用了一些人投机取巧想暴富的心理。
实际上,人们对财富和金钱的渴望,对人性弱点的利用,对社会发展的偏见,才是传销能够得逞的关键。政府需要用驰而不息的行动打击已有的传销组织,让其少危害社会;
政府更需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让更多人能通过诚实劳动获得生活尊严,这样便能少些组织传销的“群体基础”和“心理基础”。
一个健康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诚信、法治的社会。对传销而言,恰恰是对诚信和法治的极大反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依法打击,势在必行;
政府用行动来重塑法治和诚信,也更待急迫。因此,我们需要牢牢掌握依法治理的主动权,也需要始终掌握发展的主动权,为更多的人创造发展的机会,同时清扫阻碍。
李文星之死,敲响了警钟,能否长鸣,关键看决心、看行动、看效果。打击传销,个人力量总是有限的,需要政府不放手、不放水、不放过,需要全民不放松、不放弃、不放任。请大家行动起来,让悲剧不再发生,让传销无处遁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人民网▬将传销连根拔掉
我就是不听课 会怎么样
我就不交钱怎么办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参与传销的人是受害者,会处理吗
法律分析: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大多数的参与者因也是受害者不给予处罚,对于组织、领导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 ...
从传销出来的人是怎样的
"一、进入传销组织被洗脑后,成为传销组织的一员,会以各种方式哄骗自己的亲戚朋友进入传销组织,并且深信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二、传销的危害:(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
请问进入传销后能出来吗,里面会打人吗?
一般来说传销是分为南北两派的,南派的传销不控制人身自由,以洗脑为主,这个不打人,可以出来,北派的传销就要暴力一些了,会控制人身自由,还会打人。
做传销的人最终后果
法律主观:做传销的如果属于北派传销,则会限制人身自由。如果是南派传销的,则不控制人身自由,而是对受骗人员进行精神控制。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
参与传销的人是受害者,会处理吗
2. 对于传销中的参与者,多数情况下他们也是受害者,并不会受到处罚。3. 然而,对于组织者和领导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该条款规定了关于传销活动的法律后果。5. 根据该条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
被骗去做传销的人,会不会不让出门?
被骗参与传销的人,往往会被限制人身自由。在这种组织中,成员的出入通常会受到内部人员的严密监视,电话通信也可能被监听,甚至手机可能会被没收。传销组织内部控制成员的手段主要包括:1. 切断与外界的联系。新加入的成员在刚到达传销地点后,通常会被要求向家人报平安,之后很快就会经历一周左右的洗脑过程...
被传销组织骗去的人最后会怎么样出来?
1. 刚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可能会趁机逃离,寻找出路。2. 早期加入并联系到家人的人,可能会在家人报警或直接帮助下返回家中。3. 在传销组织内 initial disturbance,由于造成不良影响,组织可能会放弃这些人,让他们离开。4. 若有成员 display extreme behavior,如自残或自杀尝试,传销组织可能会考量风险后 ...
被骗进传销的人会被判刑么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人被骗加入传销,他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和一定数额的罚款。组织领导传销罪主要针对的是传销组织的策划者和领导者,而对于普通的传销参与者,通常会受到行政处罚,并结合教育进行处理。关于网络诈骗的新刑法立案标准,以下是具体的几个要点:1.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达到2000元以上的,可被认定为...
做传销的人会有好下场吗
1. 从事传销活动的人通常不会有一个好的结局。2. 传销首先会破坏个人的社交圈,从亲朋好友开始失去信任。3. 做传销的人可能会面临社会排斥,朋友和家人逐渐疏远。4. 经济上,传销参与者往往会债务缠身,因为它们通常需要不断投入资金以维持参与资格。5. 传销是非法的,参与者可能会因为违法行为而受到...
被拉进传销的人违法吗
第二条,如果个人设立公司、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目的是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这些组织设立后主要进行犯罪活动,那么不会以单位犯罪来处理。因此,对于专门从事传销活动的公司,不会按照单位犯罪来论处,而是会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作为自然人犯罪来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