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婚的一些问题,法律达人回答

以男方为军人,女方为老百姓的婚姻举例

1:破坏军婚罪是否必须由军人方提出?如果别的人,比如邻居,亲戚了解到这个情况时,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把第三者抓起来?
2:由女方过错引起,比如说女方有外遇,造成婚姻感情关系实际上已经完全破裂。但是男方为了报复女方,不同意离婚。是否就只能耗着。可否由军方或者法院判决离婚。
3:关于破坏军人婚姻,如果是军婚中的老百姓也就是女方主动追求第三者男性,该男性完全被动,多次拒绝,但最后接受,仍然要负法律责任么?
4:如果第三者一开始并不知道女方的丈夫是军人,但在已经发生多次关系,有较深感情后才得知其丈夫是军人,但并没有立即停止外遇感情。算是犯了破坏军婚罪么?
看来几位回答者的唯一分歧就是第一个问题。到底必须是军方报案,还是他人也可以报案,这一点能说的更确切些么,不知道哪个正确啊

    破坏军婚罪必须由军人方提出,并且是当事人报案。

    军婚案件一般是地方法院受理,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的可以到军事法院起诉,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可以在地方法院起诉,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军方或者法院就不能判决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如果是军婚中的老百姓主动追求第三者男性,该男性不知道是军婚不负法律责任。否则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第三者一开始并不知道女方的丈夫是军人,但在已经发生多次关系,以后得知其丈夫是军人,但并没有立即停止外遇感情。就触犯法律,构成破坏军婚罪。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12
你好!
如果构成破坏军婚罪的,什么人都可以报警!
关于军婚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规定,如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
关于第三者到底构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是以明知为前提的,不明智是不构成此罪的,反之如果明知,即使一开始拒绝,后来答应的也构成破坏军婚罪。
还得注意破坏军婚的行为是与之配偶结婚或同居,如果仅仅是一夜情类似的行为也不构成此罪。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14-02-12
1,任何人均可以报警。
2,必须取得军人同意,否则不可能离婚。
3,只要存在破坏军婚就应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违法行为已经客观存在,当然应当承担责任。
第3个回答  2021-02-20

军婚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破坏军婚,将会面临哪些处罚?

第4个回答  2014-02-12
还啥军婚啊,该离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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