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开叉车经过我家水塘倒车掉进水里,家属要求无理赔偿,我们是否有责任

有个村民开叉车路过我家的水塘,应该是开车不熟练,倒车的时候掉进了水塘里,他不会游泳,溺亡在我家水塘。 我们家出于人道,愿意赔偿对方家属2万丧葬费。结果对方家属要求20万,不答应就要把死人放我们家门口。我们觉得完全没有道理,因为我们水塘边上树了“禁止游泳”的牌子,请问律师,这个事件我们家是否有责任或义务要赔偿,在法律角度上如何回应死者家属。谢谢!急!
死者没有驾驶叉车的执照!
那个村里的人比较团结,合着伙要我们赔钱,山里面民风比较彪悍,我们真的是秀才遇上兵!
村长书记什么的也管不了这群村民,真不知怎么办了

  如果是自然水塘,你家只是承包性的,而且存在时间很长了,属公众应知物,那么你家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原无水塘,是你家兴建或改建了原有水塘自然结构,而造成了他人的损害或伤害,你家则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害损失赔偿。但不是全责,只是相应的责任。

追问

这个水塘我们是改建过的没错,但走的是合法的流程和手续,不是私自改的。
而且对方没有驾驶查车的执照,自己掉下去的
请问这样我们也要赔偿吗?

追答

  改建手续是合法的,改建也是合法的,合法了你没有造成他人的损失没事,没人找你麻烦。但造成了他人的损失特别是对方生命没了,形成了因果关系,这种责任不是侵害行为,不是侵权行为,也没有过错,但对损害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没有这样的水塘人家是不会死的,从公平责任上讲你家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对方无照,是违规的,但不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或不能因为没照驾车就应该死。当然对方应承担自我损害的主要责任,你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不信你们通过法院栽定也是这样的结果。

       即使他是自伤自杀行为,你方没有证据时死于你家水塘也是脱不了干系的。

 

 

       我地有一个人的养鱼池在公路边20米之外,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无照车无照)一头扎进去死了,这与鱼池的主人没有任何关系,但最后还是赔了三万元的丧葬费。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我再请问一下

死者是开着查车来我们家的水塘附近挖沙,我们立了警示牌,上面写着不准挖沙
而水塘附近的地我们有使用权,死者未经允许来挖沙,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

追答

  立了警示牌履行了告之义务,可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

  水塘及水塘附近的土地你家的使用权,那么未经你家允许到你家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挖沙取土则是对你家的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本身的过错,或明确是有危害故意为之造成了伤害和损害不得向他人主张损失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10
  如果你们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也设立了禁示标志,开叉车的司机倒车掉进你家的水塘里,你家是没有责任的。
  没有责任,就不用赔偿。
  但是,必定对方死了人,心情可以理解,因此,你们在能力范围内自愿补偿死者二万元钱,也算尽到了责任。
  对方家属要求你方支付二十万元不合法,于法无据。
  如果对方将死人抬到你家门口,要侠你家出钱,你们可以报案解决。
  关于补偿不服,可以要求对方到法院诉讼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10

从您的叙述来看,你们对这件事并不存在任何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一些理由:

    叉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一般只能在规定的作业场地内行驶和使用,如果需要上路行驶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批准,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你们家水塘附近如果不是其作业场地或者行驶路线,该车辆是不应当出现在这里的,这起事故很可能就是当事人违法作业或者上路行驶而引起的。

    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叉车驾驶和操作证书,驾驶叉车是违法的。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行为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应当由监护人负责。

 

    如果能够证明你们对这起事件不存在责任,你们是无需向死者及其家属作出赔偿的。而且他村民并非这一事件的当事人,也同这一事件没有利益关系,更是无权向你们提出任何主张。您所叙述的死者家属及其他村民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他们的行为(比如将死者遗体放到你们家门口,或者其他妨碍你们生活的行为)侵害了你们的权利,你们是有权要求相关人员赔偿的。如果死者家属或者其他村民的行为对你们构成人身伤害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你们可以先报警处理。

追问

很谢谢你的专业回答
我想再问一下,那个死者开着叉车是来我们家的水塘上挖沙,我们立了警示牌,上面写着不准挖沙
水塘附近的地我们有使用权,那么他这样未经许可来挖沙,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呢?

追答

如果水塘及其周围土地的使用权归你们所有,在这块土地上的作业应当经过你们同意,否则是对你们权利的侵犯。而水塘的沙需要确定属谁所有,未经所有人同意而挖取,也是侵权行为,严重的可能还会涉及刑事责任。如果其行为侵害了你们的权利,也是可以要求相关人员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14-01-10
你们这样做,已经是很好了。按理说你们家一点责任也没有的。原因是对方的死亡与你家的水塘的存在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对方闹事,报警就是了。
第4个回答  2014-01-09
你好

路过你家,自己掉进去的,跟你们有何关系?更何况是无证驾驶。如果你们不存在过错,无需赔偿,给两万补偿已算是人道了。

综上,其死亡与你家没有因果关系,完全是由其自己造成的,没有责任,无需赔偿。当然,如果你们家的水塘是违规修的,或占了路面,这有一定责任。
第5个回答  2014-01-10
先报警,要求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因为他是没有驾照的,认定他全部责任以后,你付他2万的丧葬费就算是仁义的举动了。
如果你没有依据直接给他两万,他也会认为你应该给他钱,并且还给少了。
第6个回答  2014-01-09
你的池塘是不是承包村委会的原有的池塘或者是已经挖了多年的池塘,我的意思是说池塘不是新有的。那你们就不应该管。谁叫你瞪着眼睛往池塘里开叉车。不用管他,如果他敢于把死人抬到你家门口你就马上报警。告他挟尸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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