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结婚以前男朋友付了首付,结婚后还贷款的问题。

男朋友打算买房,但是因为首付是他付,所以在房产证上不会只写他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那么请问:
1.结婚后,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我可以加名字吗?需要多少手续费?
2.结婚后,我可以用我的公积金和他的公积金一起去还贷么?
3.因为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那么如果我用公积金还贷后,如果以后离婚了,我是不是可以拿回我之前支付的钱?
4.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因此结婚后,虽然我们共同还了钱,但是以后这套房子承认我有将近一半的权利么?
打错了,不好意思,是房产证上只会写他的名字

1、 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不会用太多的费用,只是一个工本费。即使多的话,如果你要想维护你更大的利益的话,我认为也应该掏吧。
2、 可以。
3、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且你用自己的钱还贷款的话。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虽然你可能认为这只是简单的法律问题,但这里涉及好几个法律关系。1、你婚后所得的公积金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一定的比例予以分配。2、用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为其个人财产还款,那么你与你夫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由于是债的关系,就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二年诉讼时效。如果2009年1月开始还,那么该月的钱的诉讼时效到2011年1月,09年2月的到2011年2月,以此类推。但要回的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财产时,该公积金也要按比例分配。即:你只能要回一部分公积金。同理,如果是你夫用其公积金还房贷的话,到时,你也可要回一部分他的公积金。当然,你们俩人也可以约定到时,你用自己的公积金到时如何分配。因为根据《婚姻法》第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这件事上,站在客观的角度,理性的用法律的眼光分析,得出的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在还房贷的事情上,你们俩人事先就此事作出明确约定,写一份协议。这样就可以避免每期房贷的诉讼时效的问题。
4、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你为该套房产付出了多少。大致可以用为该套房产付出的金钱的比例作为一个标准。得出你的所有权的比例。但是,在考虑分配比例时,法院还要依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考虑。
并且。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涉及财产的分配,有些情况下不是那么容易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6
1.结婚后,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我可以加名字吗?需要多少手续费?
不能,因为是你男友婚前购买,除非他同意将产权证上所有人进行变更为你们共有,否则很难写上你的名字。

2.结婚后,我可以用我的公积金和他的公积金一起去还贷么?
变更还款方式,估计银行会同意,多一个人还贷有了保证。

3.因为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那么如果我用公积金还贷后,如果以后离婚了,我是不是可以拿回我之前支付的钱?
如果你在婚后共同支付了贷款,【保留好支付贷款的凭证】,在你们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给你归还。即使你没有用公积金一起还贷,婚后你男朋友进行了还贷,在离婚时,婚内还贷资产作为共同财产,你仍然可以要求你男朋友对你进行补偿。

4.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因此结婚后,虽然我们共同还了钱,但是以后这套房子承认我有将近一半的权利么?
该房产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你共同还贷而发生产权变化。离婚时你可以要求你男友对你共同还贷部分进行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30
首先,结婚前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都是其个人财产,如果你出了钱,可以要求作为“共有人”分得该房屋的一定所有权份额。产权中心在给他颁发房产证的同时,也会给你出一个“共有人证书”。不论你们俩是否结婚,都可以按比例共有这套房子,房屋所有人想出售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非经共有人同意,房子不能卖。

其次,结婚后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屋确立为夫妻共有财产,届时也可以通过“共有人”的方式明确所有权份额。手续不是很贵,大概几百块吧。

第三,一旦你成为房屋的共有人,你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贷,不仅如此,你装修的发票也可以用来提取公积金。

第四,如果房产证仍然只写对方的名字,而且没有公证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的时候房子归对方,凡是你能证明的投在房屋按揭上的钱对方应当返还。

总之,房屋没公证为夫妻共有财产,且没有把你添加为共有人以前,房屋始终是对方的个人财产,一旦两人分开,你只能主张把自己填进去的钱要回来。反之,可以参照《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办法或《民法通则》关于一般共有人权利的原则进行财产分配。
第3个回答  2008-12-30
严格来讲,房子属于你男友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4个回答  2008-12-30
1.结婚后,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我可以加名字吗?需要多少手续费?
:不可能。
2.结婚后,我可以用我的公积金和他的公积金一起去还贷么?
:你可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方式。
3.因为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那么如果我用公积金还贷后,如果以后离婚了,我是不是可以拿回我之前支付的钱?
:如有证据,可以。
4.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因此结婚后,虽然我们共同还了钱,但是以后这套房子承认我有将近一半的权利么?
:没有,你只是有要求分割所还贷款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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